國家能源局收回5萬千瓦以下陸上風電場項目審批權
日期:2024-12-27 22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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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國家能源局收回5萬千瓦以下陸上風電場項目審批權
權威人士19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,針對陸上風電開發,由國家能源局制定的新的風電場投資建設管理辦法即將印發。該辦法較核心的內容是國家能源局收回原屬省級發改委的5萬千瓦以下陸上風電場項目審批權。
該人士介紹,此舉旨在進一步規范陸上風電場開發。按照之前的相關辦法,5萬千瓦以下陸上風電場項目,由省級發改委審批,上報國家能源局備案即可。5萬千瓦以上的陸上風電場項目,需由國家能源局審批。迄今為止,國內上馬的陸上風電場項目,有93%是由地方審批的。